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湿陷性黄土地基的基本处理办法

江苏永强 2024-04-25 0

在我国北纬33o~47o间的西北地区广泛分布着湿陷性黄土,这种土质的地基存在强度不够、稳定性不足和不均匀沉降等问题,而地基处理和供排水设备的安全存在着密切关联。因此,合理的地基处理在施工过程中显得尤为重要。接下来,就来为大家介绍几种常见的地基处理方法。

一、垫层法

垫层法是一种浅层处理湿陷性黄土地基的传统方法,在湿陷性黄土地区使用较广泛,适用于地下水位以上,对湿陷性黄土地基进行局部或整片处理,可处理的湿陷性黄土层厚度在1~3m。垫层法具有因地制宜,就地取材和施工简便等特点。

二、强夯法

近年来由于施工机械的发展,强夯法的夯实深度越来越大,在工程实践中往往能取得很好的效果。强夯法适用于地下水位以上,Sr≤60%的湿陷性黄土,对湿陷性黄土地基进行局部或整片处理,可处理的湿陷性黄土层厚度在3~12m。合理利用强夯法能够提高土的强度,降低土的压缩性,消除湿陷性,同时还能提高土层的均匀程度减少建筑物的差异沉降。强夯法具有质量好、工期短和造价低等经济技术优势。

三、挤密法

挤密法适用于对地下水位以上,饱和度Sr≤65%的湿陷性黄土地基进行加固处理,可处理的湿陷性黄土厚度一般为5~15m。但是,挤密法对土的含水量要求较高(一般要求略低于最优含水率),含水量过高或过低,挤密效果都达不到设计要求,这在施工中很难控制,因为湿陷性黄土的吸水性极强且易达到饱和状态。对于含水量<10%的地基土,特别是在整个处四、预浸水法

预浸水法适用范围为自重湿陷性黄土,湿陷性等级为Ⅲ或Ⅳ,可消除地面下6m以下湿陷性黄土层的全部湿陷性,可处理的湿陷性黄土层厚度为6m以上,需要结合垫层或者其他处理方法。预浸水法用水量大、工期长,一般应比正式工程至少提前半年到一年进行,对于缺水少雨、水资源贫乏地区,不易采用。当土层下部存在隔水层时,预浸时间加大,工期延长,都将是影响工程的因素。

参考文献:

[1]华南理工大学.地基与基础[M].北京: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,1991.

[2]罗玉生.湿陷性黄土地基处理[S].北京:中国建筑出版社,2008.

[3]胡彦春.湿陷性黄土地基的处理方法评述[J].岩土工程,2008,02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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